1958年10月,鄭州市設計院成立。
1960年10月,鄭州市設計院更名為鄭州市城市建設局技術室,承擔建筑和市政工程設計。
1968年1月,鄭州市城市建設局技術室更名為設計組。
1969年8月,設計組部分人員隨市直機關下放農村,剩余人員組成鄭州市市政建設公司規劃設計管理組。
1972年4月13日,恢復市革命委員會建設局勘察設計院,勘察設計院機構設置有設計室、規劃室和測量隊。
1976年3月,鄭州市革命委員會下發鄭革生(76)17號文,決定勘察設計院更名為鄭州市建筑設計院,隸屬市建委。
1984年4月,規劃室和測量隊分出成立鄭州市規劃勘測設計研究院。鄭州市建筑設計院機構設置有院辦公室、生產管理室、土建一室、土建二室、設備室。
1984年4月,作為省、市實行企業化試點,我院制定并上報《關于我院實行技術經濟責任制的報告》,經鄭州市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批準,實行技術經濟責任制,我院由事業全供改為自收自支。
1984年7月,省建設廳批準我院為設計級別甲級。
1987年4月,建設部批準我院為第一批建筑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單位。
2006年8月,鄭州市編制委員會下發“鄭編[2006]53號”文決定我院不再列入事業單位。